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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别忘了这件事,已有船舶因违反规定被滞留

据外媒报道,当地时间5月1日,澳大利亚海事安全局(AMSA)因船舶携带不合规燃油,在墨尔本东南部的吉朗港(Geelong port),滞留了一艘散货船。

据了解,该船在按要求将不合规燃料拆封,并排放处理,同时清洗了船舶的燃料系统后,于5月3日被释放。

涉事散货船名为“African Heron”号,由荷兰MUR航运公司运营,从中国驶往澳大利亚。
自IMO2020限硫令实施以来,船舶因携带不合规燃油,导致船舶与当地港口产生纠纷的事情并不少见。
此前,地中海航运旗下一艘集装箱船,因携带不合规燃油,导致未来一年内,被禁止在阿联酋水域从事任何货运活动。
而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蔓延,港口限制措施日趋严格,也增加了船舶携带不合规燃油的风险。
最新涉事的荷兰MUR航运公司,在回应旗下船舶携带不合规燃油时称:“由于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影响了港口正常作业,使得船舶无法在上一个港口将携带的不合规燃油进行排放和处理。”
据了解,受疫情影响,出于安全考虑,不少港口暂停了部分登船检查事项,如英国已明确宣布暂停2020限硫令检查。有的国家或地区,虽没有明确宣布,但实际检查也有所放松。

因为疫情期间各国及地区宽松的检查态度,也使得船舶在航行中容易放松警惕。但对于IMO的相关规定,船东和船舶必须严格遵守,以免因违规受到处罚。

对此,中国船级社(CCS)给出了如下建议。
1.鉴于IMO、船旗国和港口国主管机关执行2020限硫令的规定,船东/船舶管理公司必须了解和熟悉IMO发布的关于实施2020限硫令的一系列指南、通函,以及各主管机关发布的有关法令、通函、通告等文件。
2.建议船东/船舶管理公司,密切关注船旗国、港口国主管机关,关于限硫令实施和执法的特殊要求,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通过当地代理密切关注船舶靠泊港、抵达港的动态,特别是各地的特殊要求。
3.针对IMO、船旗国和港口国主管机关的要求,建议船舶按照MEPC.1/Circ878 通函制定合理可行的《使用合规燃油满足2020年 1月 1 日生效的0.50%m/m硫含量限制的船舶实施计划》(尽管其为非强制要求)、航线计划、燃油采购和加油计划。
4.建议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SMS)和有关的应急处置程序,确保船上能有效开展取样检查、合规操作、应急反应以及向船旗国和港口国报告等工作。
5.船东/船舶管理公司应特别注意船舶在营运期间可能会发生以下情况:
(1)预定加油港无法购买到合规燃油,或预定加油港无法购得合规燃油,船舶不得不使用不合规燃油;
当出现合规燃油不可获得的情况时,应及时报告船旗国和港口国主管机关。
在不合规燃油处置方面,船舶应注意按规定,保留燃油加油单与油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轮机日志》等文件,同时还应做好不合规燃油应急卸载的预案。
(2)其他如因机械故障、设备失效等原因,导致船舶不得不使用不合规燃油的情况。
对此,建议船公司和船上做好机械故障、设备失效等原因导致船舶不得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燃油的预案(如EGCS 故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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