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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进口申报肉类和水产品,必须准确填写这项内容!
6月21日,“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进口报关单申报前,增加校验功能:
1. 进口报关时,申报产品为肉类、水产品时,如果境外收发货人代码字段无值,在报关单申报时,将弹出提示“在境外收发货人代码一栏需填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号”,并终止申报。
1. 进口报关时,申报产品为肉类、水产品时,如果境外收发货人代码字段无值,在报关单申报时,将弹出提示“在境外收发货人代码一栏需填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号”,并终止申报。
2. 系统对境外收发货人+贸易国别字段进行校验,根据食品局提供的(肉类企业注册号/水产品企业注册号)进行比对,企业注册号和国家必须完全匹配成功,才能继续申报。否则提示“企业注册号及国家信息不准确,请核对后再申报”,并终止申报。

特别注意:已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信息,在海关总署网站对外公布。
企业先通过国外官方审核,通过后,国外官方再将企业信息提供给我国官方部门,是官方对官方的行为。
海关总署不直接受理企业的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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