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
关于全面实施TIR公约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0号)
为推动落实《国际道路运输公约》(TIR公约),海关总署决定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TIR公约。其他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0号、2018年第42号、2019年第41号施行。
本公告内容自2019年6月2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5月15日
| 上一篇:关于公布进境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89号) | 下一篇:关于解除南非动物皮张和羊毛口蹄疫禁令限制的公告(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