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关二期加工贸易业务集中解答(二)
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在厦门已运行使用一段时间,佳佳结合厦门关区前期运行实际情况梳理了一些常见问题,给大家参考执行哈~
同一料件有多个原产国的,在手册设立时是否要分开申报?
不需要,手册设立时不要求按料件原产国或成品产销国分开申报,但在申报核注清单时应该分开申报。
企业先办了金二账册,但是原H2010账册有效期还没到,如何设置金二账册有效期?
例如,原H2010账册有效期为8月1日,但企业5月1日设立的金二账册,金二账册有效期365天,企业担心明年的盘仓日期会提前,怎么办?
企业开设金二账册后可使用该账册开展部分加工贸易业务,但应在原H2010账册盘仓前将金二账册库存清零(可以通过内销征税或余料结转到原H2010账册等方式)。金二账册库存清零后,做一期理论核销,核销截止日期为盘仓前一天,核销后账册有效期将调整为与原H2010账册一致。
企业办理联网资质时,“资质类型”一栏是选“以企业为单元”还是“加工账册”?
适用以企业为单元改革模式的企业,在“资质类型”栏填报“以企业为单元”;一般联网企业,在“资质类型”栏填报“加工账册”。
金二的无形损耗如何备案,是否可以按H2010的申报把无形损耗申报为零,核销边角料时按总损耗的90%征税?
在金二加贸系统中,有形损耗与无形损耗应分开申报,不可将无形损耗纳入有形损耗进行申报。在核销前,有形损耗应通过内销征税、销毁处置或复运出境等方式全部处置完毕。
单耗申报状态如何填写?单耗申报标志为“已申报”的,还可以变更单耗吗?
单耗申报状态分为“1-未申报 2-已申报 3-已确定”三种,未申报表示单耗未向海关申报,已申报表示单耗已向海关申报,已确定表示该单耗是经过质疑或磋商环节确定后的单耗。
企业应在对应的单耗申报环节向主管海关申报单耗。如:单耗申报环节为出口前,企业在手册设立时单耗为未申报的,在出口前应办理手册变更,对单耗进行申报。
单耗申报环节在出口前的可以在出口前修改单耗,报核前的可以在报核前修改单耗。
在金二手册设立时,若成品料号相同,但单耗不同,成品的规格型号是否要区分出来?
手册中的成品料号需要进行区分,即如果企业内部料号为同一个料号,建议在申报手册的成品料号时,在内部料号后加括号进行编码申报。如,成品在企业内部管理料号为Bom001,在手册的成品料号栏里填写Bom001(A1)、Bom001(A2)、Bom001(B1)、Bom001(B2),括号内的编码规则由企业自定。
与此同时,企业可以在规格型号栏进行备注说明。
金二手(账)册如何办理内销征税?有内销集中征税需求的,如何办理?
(一)普通内销征税
企业金关二期底账项下的加工贸易货物申请内销,无需申报《内销征税联系单》,直接申报内销核注清单,以核注清单为基础申报内销报关单。
企业内销成品、残次品、副产品的,应将相关折料表或说明报告作为核注清单随附单证一并申报。
(二)内销集中征税
企业在H2010系统中已适用内销集中征税模式的,在金关二期系统中可继续适用原有内销集中征税模式。企业对原《集中办理内销纳税手续情况表》内容变更的,按相关规定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企业金关二期底账项下的加工贸易货物申请内销集中征税,无需申报《内销征税联系单》,直接申报内销核注清单,将《集中办理内销纳税手续发货记录单》及相关折料表作为核注清单的随附单证一并申报,并以核注清单为基础申报内销报关单。
H2010手册出口的成品有退换需求,企业切换至金二手册后如何办理?
(一)料件退换
使用H2010手(账)册进口的保税料件有退换需求的,原则上应在原H2010手(账)册办理料件退换出口、进口手续。因系统切换无法在原H2010手(账)册完成料件退换进出口手续的,应在原H2010手(账)册以“料件复出”方式退运出境,再使用金关二期手(账)册办理料件进口手续。
(二)成品退换
使用H2010手(账)册出口的保税成品有退换需求的,原则上应在原H2010手(账)册办理成品的退换进口、出口手续。
核注清单的修改、删除如何办理?
厦门关区加工贸易企业需办理核注清单修改、删除作业的,暂时按以下方式处理:
1、企业在申请报告中写明要修改、删除的核注清单编号及修改、删除原因
2、企业在金二系统中向主管海关发送手(账)册变更申请,在手(账)册表头的备注栏写明“核注清单修改”或“核注清单删除”字样,手册其它内容不变
3、将申请报告作为手(账)册变更的随附单证上传,向海关发送申请
4、主管海关审核同意后对核注清单进行修改、删除操作。
注意:备注栏的文字不可增加也不可减少!手册有其它内容需变更的,需另外发送变更申请,不可同时变更手册内容并发送核注清单修改或删除申请报告!
企业有事项向主管海关报告或需要提交单证给主管海关的,在金二系统如何操作可实现无纸化功能?
在系统功能完善前,厦门关区加工贸易企业暂时采用以下方式向主管海关提交无纸化报告:
企业向海关发送手(账)册变更申请,在随附单证栏上传企业报告及相关单证,并在手(账)册表头备注栏输入“提交报告(报告事项)”(其中,“提交报告”为必填内容,且字符不可增加或减少),系统转人工审核,海关审核通过进行相关系统操作。
注意:企业提交的报告与手(账)册内容无关的,不可与手(账)册内容变更一起发送。
例如:企业提交内销集中征税申请报告的,向主管海关发送手(账)册变更申请,在手册表头备注栏填写“提交报告(集中内销征税申请)”,在随附单证栏上传申请报告及《集中办理内销纳税手续情况表》,此次变更不可包含对手册料件、成品、单耗等内容的变更。
企业外发半成品或者回收半成品继续加工的,如何申报?
企业外发半成品的,在外发加工发货单填写半成品的名称(半成品)、商品编码、数量等信息;企业回收半成品的,在外发加工收货单填写半成品的名称(半成品)、商品编码、数量等信息。
注意:在“商品名称”一栏填写半成品的名称,需加上“(半成品)”。例如,外发的半成品为二极管的,在“商品名称”一栏填“二极管(半成品)”。
核注清单申报料件在报关时自动归并成一项,是否要填写报关单的备案序号?
核注清单归并后生成的报关单不需要填写备案序号。
在公众号内回复“问题集”可获取更详细的业务办理指引及问题集哦~
| 上一篇:收汇证明联和海关核销联打印指南 | 下一篇:第二代COUS系列MK-II废气洗涤系统正式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