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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关于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青岛海关公告2021年第2号
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动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青岛海关决定对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作进一步明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无纸化方式申报时,进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出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海关审核时如有需要,再行提交。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上一篇:4月外贸新规!多国调整进口关税 | 下一篇:关于防止毛里求斯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