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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类产品,越南征税27.83%!
2025年7月7日,越南工贸部发布声明,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部分热轧卷钢产品征收高达27.83%的反倾销税,征税期限长达5年,7月6日生效。
针对不同中国企业执行阶梯式税率:
最高税率27.83%:覆盖宝钢、鞍钢、沙钢、首钢、马钢等12家大型钢企。未在名单中的中国钢铁企业一律适用27.83%的惩罚性税率。
中等税率 26.94%:仅燕山钢铁集团适用。
最低税率 23.1%:仅广西柳州钢铁集团适用(较3月临时税率19.38%上调3.72个百分点)。
越南海关3步审核机制:
步骤1:查验原产地证书(中国原产征税,非中国原产免税);
步骤2:核对生产商质量证书(需与列名企业完全一致);
步骤3:验证出口商名称(需匹配生产企业或其关联贸易公司)。
任一环节不符即按27.83%征税。
豁免条件:
●产品豁免:宽度≥1,880mm的宽幅卷材、特定钢号(如BW450/BS700MCK2等)。
●贸易路径豁免:经第三方(非中国)中转且能提供完整原产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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