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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EXW和FOB之间选择FCA
外贸出口中,大家经常会遇到贸易术语的选择。要说最简单的做法按照客户要求条款直接报价就可以,但是实际操作员并非如此,因为每个条款都各有利弊,虽然都想谈成每个订单,但也不能都照做。
一般情况,多数贸易公司不会按贸易公司不会按EXW条款成交,可能会有人不理解,这个条款不是对卖方友好吗?为什么不选,其一就是众所周知绝大多数卖方或者贸易公司都是二道贩子,如果按照EXW条款,这样的话需要贸易公司的真实供应商发货到贸易公司指定地址后,再安排买方指代前往提货,这样很可能后面订单就会跳过贸易公司直接联络;其二,在货品出口后贸易公司财务办理退税时会遇到诸多问题导致退税难度大幅增加(经历一次就懂了)。
另外再说常见的FOB条款,这个条款最大的坑就在于起运港的各种杂费,这里面的道道也是很多。买方指代为了拿下客户订单,一般只给买方报海运费甚至会把一部分买方的费用挪至起运港支付也不是没有可能,这样至少在买方看来他们的报价最低最后最低价成交。等到真正发货的时候,费用都会出现在卖方的账单里,其实最后买方在整个订单下承担的费用总额是一样的。毕竟卖方也不可能赔钱赚吆喝,拿到指代信息后第一件事就是确认所有费用,如果已收款金额不足以覆盖可以会转头找买方再次预收,要么就让指代找买方结算费用,卖方可不承担那些额外的费用。
这么下来,其实EXW和FOB的坑都不少,相比较而言,FCA则相对清晰简单不少,费用里面只有国内费用和报关费,简单明了。少了被坑的空间,所以从我个人多年从业经验来讲,如果不负责国际运输段的话,对于贸易公司来说,FCA条款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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